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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系统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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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你使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本系统是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在西湖区法院互联网站的基础上开发出来的便于当事人、律师进行远程立案的自动办公系统。使用本系统前请确保你已经阅读了本协议的以下各项条款并同意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一条 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法的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包括使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网上立案系统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网上立案系统使用者必须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本系统对使用者的各项声明。
第三条 网上立案系统使用者提出网上立案申请必须真实。如网上立案系统使用者违反法律法规,提供虚假资料申请网上立案的,本院将取消其申请网上立案的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 网上立案系统使用者向本院起诉的,可进入本院网页(http://www.hzxihucourt.com/),然后进入网上立案系统。仔细阅读立案须知、本系统使用协议和使用方法,然后下载相关诉讼材料表格(如起诉状、申请执行报告等),填写完整诉讼内容(如原、被告的名称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的主体资格资料等),然后上传相关文本或者图片格式的诉讼材料(如起诉状、申请执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相关证据等)。
第五条 网上立案系统使用者在收到我院立案庭受理网上预立案申请成功的通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到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立案大厅预缴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纳的,视为申请人撤回网上立案申请。
第六条 网上立案系统使用者在预交案件受理费后七个工作日内,请与我院立案庭联系并携带交费凭证到乙方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申请人撤回网上立案申请。
第七条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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